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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1 繼承(2026-10-28)

1. 繼承取得房屋不屬契稅課徵範圍,無須申報契稅 2. 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仍須變更,以確保稅籍資料正確 3. 有所有權狀者辦完繼承登記後,稅務局繫統會主動更正

發布 2026-10-28 07:00收集 2026-10-28 05:30
原始來源www.storm.mg

繼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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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Started: 2026-10-27T15:30:00+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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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Report date: 2026-10-28
  • Source: https://www.storm.mg/lifestyle/11173567

主要內容摘要

1. 繼承取得房屋不屬契稅課徵範圍,無須申報契稅

2. 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仍須變更,以確保稅籍資料正確

3. 有所有權狀者辦完繼承登記後,稅務局繫統會主動更正

為何成為話題

許多繼承人擔心漏報會吃虧,這則說明哪些情況要報、哪些不用,直接影響家庭處理房產的程序與權益。

三個爭議點

1. 繼承不用報契稅,是否會讓部分人誤以為房屋不用再處理?

2. 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須由繼承人主動申請,對不熟流程的人是否不便?

3. 文中以新竹縣稅務局說明為例,其他縣市作業細節是否一致仍待確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