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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童遭羞辱遊街 衛福部:原已開案涉違令最重3年 - cna.com.tw(2026-09-30)

1. 女童掛不雅字牌遊街,原已開案並有保護令 2. 地方處理新事件,違反保護令最重關三年 3. 未核遠離令、只禁施暴時,雙方仍可能同住

發布 2026-09-30 05:00收集 2026-09-30 05:00
原始來源www.cna.com.tw

女童遭羞辱遊街 衛福部:原已開案涉違令最重3年 - cna.com.tw

  • 來源: cna.com.tw
  • 分類: 政策
  • Published: 2026-09-29T14:26:00+08:00
  • Source: 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hel/202609290154.aspx

主要內容摘要

1. 女童掛不雅字牌遊街,原已開案並有保護令

2. 地方處理新事件,違反保護令最重關三年

3. 未核遠離令、只禁施暴時,雙方仍可能同住

為何成為話題

已開案仍再遭公開羞辱,考驗家防中心追蹤頻率與保護令條款設計,關係孩子會不會留在風險家庭。

三個爭議點

1. 要求父親上親子課,能否真的制止再犯羞辱

2. 中央少述細節,社會監督與個案保密如何取捨

3. 臉頰手臂有傷,身體傷害是否被放在羞辱之後